第二章 无我利他  普济众生

       ——造福为本的立业观


    世上没有无根之树,法中没有无因之果;要求善果,先种善因。个人之立命,企业之立业,当作如是观。

——薛永新


    建筑一座房屋,需要事先测量、选择、确定一个适于建房的地基。同样,要参与现代市场经营,在“动工”之 前,也必须认真选择一个便于立业的基础。

    把经营事业建立在一个什么样的基础上,这个问题关乎到整个经营最终的命运。

    关于立业基准的选择与确定,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会有一些看上去不太相同的“个别 性”和“特殊性”,但从本质看,或者反过来说,从那些实际成就了的事业例证中看,全球人类立业的基准又是大同小异的,其“普遍性”昭然若揭。

    撇开那些昙花一现的“天折的事业”不算,纵观古今中外,凡属成就了的事业,其立业的基准点不外乎就是一个,即:

    造福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舍此,不足以立业。

    舍此,终将落入无业。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道理很简单,任何事业都只可能是为他人的(为众多他人),为社会的

    试想,一个人要是只为了自己,那哪里还用得着什么事业呢?一个人如果只为自己,不仅不需要事业,也无法建立事业。同样,一小群人,或者稍大一群人,如果只为自己那一群人,又有什么事业可建呢?亦没有。

    以个人为基准,或以某一群人为基准,都不可能建立起事业,也不需要建立事业,只需在大自然和大社会中学会自保就行了。

    由此,我们说,事业绝不可能是个人的或小集团的,事业起码来说应是民族的、国家的、社会的,从根本上说,应是人类的

    以人类性为基准点,以造福于人类为基准点,依据这一基准点去寻求自己立业的基本坐标。这对于任何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对任何一个现代企业家来说,都是应当车马未行之先,务当解决的一个甚为根本的问题。也是与他们最终成功与否早就息息相关、因果相连的体现必然“宿命”的大问题。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个企业异峰突起,随之又很快销声匿迹,这种现象已为大家所熟悉。当然,这种现象并非我国才有,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据有关统计、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一年当中注册开业的企业,到了下一个年度一般只剩下5%。因此,我们说,我国的现象也是很正常的。我国处在特殊的历史发展时期,如果按同样的统计口径来衡量,估计保留下来的企业将大大超过5%。这种情形优于其它一些国家,这是可喜的。

    但是,对那些突然崛起,很快又纷纷倒闭的现象,我们仍不妨对它们倒闭的道理作一些探究,以便找到一个“说法”,警策以后。

    说那些倒闭的(或者溃散的)企业没有努力,是不公正的;他们也许比别的人都更忙、更累,付出的心血和脑汁也更多、更巨大,承担的风险和压力也更具体、更实在,采取的行动和步骤更频繁,更琐细……

    然而,为什么最终溃不成军了呢?

    或者说,为什么最终没有能把事业立起来呢?

    也许就因为当初从没有认真、透彻地思考过立业的基准点问题,更没有解决根据这一基准点来确立立业的整个基础坐标系的问题。对事业的基础坐标点缺乏思考、观测、选择、定位、参照和规划。没有打基础,就动工修房屋了。其结果,可以说,一开始就是崩溃。

    更有另一些现象:没有想过立业,只是模糊地想要干点什么;或者是想了很多,思虑了良久,但想到的都是些与自身利益相关、与自身幻想相关,而与国家社稷无关、与大众利益无关的事和理;这样,等于把立业点建在了无业可立的空幻基础上;或者,等于把立业点建在了与正当事业相违背的“罪孽”“泥沼”之中。其结果,可以说,未开始就已是背离了人间正道,当然无法立业。

    道理也很简单,离开人民大众,就没有事业可立,而你并不理会大众,没有想过大众,大众也就无法理会你。尽管你可以撇开大众利益不闻不问,不思怎样造福于他们,只管陶醉于自身利益的“美丽”梦境,但是,人民大众也无法与你同醉,也不懂得你究竟是哪番醉意。只好不相往来,任你来个利益独舞,待黄粱梦醒,自已收拾一片教训。

    就这些“凋零的企业”而言,有的是缺乏坚定不移而又正确的立业观,有的是根本没有任何立业观,想碰运气,有少数却是报有不正确的立业观。

    这几种情形,都是为人民大众所拒绝的。特别是后一种,注定是要湮灭的。而前两种情形,在经历一定的困扰、折腾,乃至悲欢离合之后,在有机会痛定思痛时,同时也在一定“内因”与“外因”作用机制的作用下,也有极大可能得到改变。只要最终能从失误和教训中领悟到“立业要筑基”“立业也要测量事业的基准坐标系”“立业也必须有本”等道理。重新振作,成就事业仍然是可以的。

    在本章讨论的范围内,我们说:

立业也必须有本。

    ——这个“本”还不是指资金,而是指整个事业赖以成立的根据,指的是事业的根源和究竟法。讲的是事业赖以成立和发展壮大的最原始、最究竟的活力机制、活性的寻找和建立,是选择事业的种子和土壤的工作。种子就是“因”,土壤就是“缘”。

    确立事业,就像培植大树一样,一切工作必须从根上做起,从本上入手。世上没有无本之末,如果有,也只可能是从其它树上攀折下来的、脱离了根源和活性的“枯枝”部分。

    用这种形象的比喻,我们说,如果我们立业无本,那么可以说,我们等于是在“枯枝”上做文章。如果我们不是在根本上下功夫,而是直接在旁枝末节上下功夫,把立业的基点选在一棵树上的某一些枝节上,那么可以说,我们等于是下决心在依附中实现“寄生”。而如果,我们的全部努力以及这些努力的目的,只在于从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上折下来一些枝节据为己有的话,那么可以说,我们实际上并不是在立业,而是“作孽”,是在毁坏众生的事业。

    这种比喻虽然不那么贴切,但它所贯穿的一整套“形象理念”却能体现出自然的基本法则,体现出一些天然的真理,天然的智慧。这里面包含的“天然性”,亦是我们企图从事人间事业的有志之士权当效法的“天理”之点滴。

    从本而立,从根源上探究竟。那么,立在哪里呢?人间的一部“究竟法”在哪里呢?

    前边我们谈到,事业的立业基准点应是:造福人类,服务社会。可以说,这是一个立业的宏观准则。这个准则确定之后,也还有很多具体的定位工作要做。下面,我们从文化学角度再作一些细一点的探究,以便使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变得更加立体一些,便于被领悟和把握。

任何经济行为,都是在执行文化使命。

    从文化学的角度看,经济行为只是执行文化使命的一种途径。无论经济行为的组织形式怎样,具体的经济现象如何不同,也无论各个历史发展时期、经济生活的总体面貌和实际运行机制怎样不同,有一点是贯穿经济行为的,那就是——经济的任务,是执行文化使命。

    因为,文化是人类家园的基本框架,是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的基本蓝图体系。一切关于人类自身生命本质、生存意义、生存目标的思考、探索、认定,一切有助于实现人类选定的目标的方法体系,一切关乎到人类存在的价值与命运的重大思想、感情和共同意志,都融汇在人类自身的文化宝库中,构成了人类社会化活动的指令系列和对任何社会化活动作出“奖惩选择”的文化治理机制。

    经济行为作为最典型的社会活动,不例外地属于文化管辖的范围,整个文化机制的运行规则不会不对经济行为作出某种具有强制意味的要求,对于符合这种要求的经济行为,文化体系自有一套奖励机制和支持机制;而对于违反这种要求、与这种要求对着干的经济行为,文化系统也自有一套强有力的打击机制和淘汰机制。这些正反面的机制,维护着一个基本的文化要求,那就是:经济活动,必须执行文化使命。

    对经济领域中的经营者而言,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为自己的经营事业找到一个“文化的起点”,并从文化体系中接受一个文化目标为自己经营事业的目标。与此同时,他还必须根据文化规则的种种具体要求和限制,在事业的文化起点与文化目标之间,确定一系列具体的行动轨迹,确立起能够被文化体系认可的实现目标和现实途径。

    这些都是我们所说的整个文化体系对经济行为作出的具有强制意味的要求。

    归纳文化系统中林林总总诸多或宏观或微观的具体要求,我们看到,“造福人类”,是包括全球文化在内的文化总体要求中的一个基本点。

    以这个基本点为基准,我们可以为确定自身事业的文化起点、文化目标和具体途径找到许多有力的支持点和支撑面,并把这些支持点和支撑面作为我们立业的基础。

    没有解决“立业的基础”问题的企业,一般来说都是盲目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在现实的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往往容易被表面的利益现象所吸引,所迷惑。他们的行为和努力,多半是在利益的漩涡之中东碰西撞,跟着那些从利益角度看似乎“吹糠见米”的经济现象走。但是总地讲,他们的行为和努力是没有根基的。这些既没找到文化起点,又没有指向明确的文化目标,只是以钱为前提,仅仅出于“唯利是图”的企业,由于缺乏立业的根基,只会在经济漩涡中最终被弄得晕头转向,并被时代大潮冲散、淹没,也就是我们现代语汇中提到的“泡沫企业”和“浮萍企业”。

    为什么会这样呢?

    道理也是明白而简单的——

    对利润现象的偏执追求不可能是任何事业的立业点。

    这句话说破了十分简单,发人深省,不说破,也许可以让人迷一辈子。

    我们再用放大镜、显微镜来看,我们看到:那些把全部努力放在单纯执着地对金钱的直接追求上的人,无非是小偷、土匪、强盗......。只有他们不需要寻找自身行为的文化起点和目标,只有他们不需要任何立业的根基。

    反过来我们说,那些“泡沫企业”、“浮萍企业”,那些没有确定立业根基的企业,那些只是在利润上面抱有热情和真心的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是危险的。他们再往前滑一步,就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滑入“魔道”。

    这里谈这些,一方面是强调有志者在车马未动之前确立明确而正确的立业观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是想从我们共同的探讨中,给那些暂时“迷倒一窍”的“奋进者”一个警醒——

    唯利是图,不足以成为任何事业的立业点;它最多可以作为那些目光短浅的人短期行为的着眼点。而这些短期行为注定了只能是短期的。因为这样的行为无非是整日为了一己的利益,算计国家,算计集体,算计他人,置国家、集体、他人的的利益于不顾,置国法于不顾,置天地良心于不顾,置社会公德于不顾。这样的行为从性质色彩上讲,总是倾向于损害人类整体利益的。这样的行为能长久得了吗?

    所以,我们说,眼光只盯在钱上,不可能建立任何事业;诚然,事业的建立过程,需要钱,但事业的立业基础却永远不会是钱;事业立业的基础只能是为人类谋福利。

眼光只盯在钱上,是相当危险的。

    从佛学意义上讲,立业的过程中时时处处都涉及到“因缘”聚散的问题。浅显地说,“因缘”中包含着两个相互交织的内容,一是“因果”,二是“缘份”。“因果”观念,是佛学用以说明世间一切事物相互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念之一。“因果”论认为:任何思想、行为,都会导致相应的后果;世间不存在那种不结“果”的“因”,也不存在那种没有“因”的果;世间一切,总是“因”“果”成对,“因”“果”相连,“因”“果”相应的。所谓“已作不失,未作不得”这条佛学格言,说的就是:既然你已经做了,你就一定能得到,要是你根本没有做,你无论如何也得不到。

    这条格言,对我们确立事业的立业观,具有很大的启迪性质,它告诉我们千万要重视对立业基础的选择,要明白:以什么为立业之本,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最终命运,因为任何事情都处在严格的“因果”制约中,必须顺应“因果”规律。

    《护法论》上讲:“三界万法,非有无因而妄招果。苟不顾因果,则是自欺其心;自欺其心,则无所不至矣。”其意思就是:于三界万法中,不要想毫无什么缘由地妄图得到某种结果,仅仅靠妄想,是不能得到什么结果的。假如你不顾因果,那是你自欺其心;这样自欺其心,任何不好的事情,任何不妙的结果,都可能恰恰落在你那里。

    所以,当我们拥有满腔热情,决心投身经营事业或别的任何事业时,必须回头眼前,按照佛学揭示的因果规律,及时种下“善因”。本章讨论的“确立事业的立业观”,就是在“因”上做工作。就是在提示我们:要招善果,先种善因。而我们主张的“造福为本”的立业观,当在“善因”之列。

   《涅磐经》上云:“若能远离一切恶业,则得善果;若远善业,则得恶果。”

   《僧枷吒经》云:“若造善业者,则有乐果报;若造不善业,则受于苦报。”

   《那先比立经》云:“信作善得善,信作恶得恶。”

    君子当于此佛学智慧中,获得警醒,务于立业之先,拿定向善的“立业之本”,将此生事业立于“善因”之中。

    以上是从“因果”角度看,下面再从“缘份”角度来认识、探讨。

    所谓“缘”,即是指事物之间互相依存的条件。当这些条件互相依存时(有缘),事物便产生、发展;当这些条件互相离散时(无缘),事物便衰落、消亡。

        “缘”的另一个重要含义是:“缘”是“因”变成“果”所依赖的条件。光有“因”,没有“缘”,并不能结成“果”,只有等到有了“缘”,方能结“果”。就像桃树一样:桃树是“因”,桃子是“果”,但季节、气候、土壤、生态环境等等,都是“缘”。如果遇到天气干旱(“缘”不足),就没有果。如果遇到病虫害(恶“缘”相加),也没有好收成、好结果。如果遇到雨量充沛、杀虫有方、人又勤于管理(善"缘"密
集),就会有丰收的累累硕果......

   “缘”这一佛学观念,指出了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不是一种独立的存在,都不具备固定不变的永恒本质,而是某些条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产物。佛学的这一观念,对于我们自觉自明地掌握一项事业的建立、发展和归宿的规律,掌握事业自身的命运脉络,具有十分深刻而又十分浅显的启示作用。

    第一,它使我们明白,我们要干的事业,不可能孤立地独立存在;第二,它告诉我们,就我们的努力和付出而言,本身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本质;第三,它让我们懂得,我们要干的事业,只能是在各种具体的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中,而且这些条件是相互依存而产生作用的;第四,它使我们警惕:我们行为的本质,将在各种相互依存的条件中获得并呈现,而且条件依存关系发生变化时,我们事业的本质也将随之而变。

    一句话,它告诉我们,要将事业的立足点立于芸芸众生中,立在为众生造福这个点上,做到“以造福众生为立业之本”。因为:

    以造福为本来立业,则“善缘”丛生,“善因”密集。我们的事业得以与众生和社会的各种良性“因缘”相结合,在与众生和社会相互依存的关系中,获得自身事业存在和发展的依据。这样做,顺应了“因缘”聚散的基本规律。在“善因、善缘、善果”的相互交织和维系中,获得我们事业、我们企业真实存在的价值,并获得与众生利益和全社会利益相通相融的本质色彩。

    下面以我们生产的洁尔阴产品为例,来看看由立业观决定的诸多“因果报应”、“因缘汇聚”怎样有力地决定着恩威公司的事业发展和命运,以便读者对端正立业观的重要性有一个更生动的理解和把握。

    因果报应——

    微观点讲,我们研制、开发,直到产出洁尔阴洗液,是因;患者使用我们生产的洁尔阴洗液,是果;洁尔阴洗液在患者那里产生扶正驱邪、防病除患的功效,是报;患者们疾病消除了,身体健康了,身心愉快地营造美好人生,是应。

    这里,我们看到,没有因,就不会有果,不会有报,不会有应。

    同时,我们更应看到:对于“果”、“报”、“应”,我们是无法直接操纵的,我们能有所作为的环节只有一个,就是“因”。所以,按我们恩威公司对此的认识,我们讲,我们的任务和使命是制造“善因”,种植“善因”。凭借我们种下的实实在在的“善因”,引发广泛的良性“因果报应”。

    中观一点讲,患者们使用洁尔阴洗液后身心恢复健康,又是一个;他们家庭和睦、能够精力充沛全心全意投身于其它一些社会事业,是;她们从事的事业得到发展壮大,是;她们的事业带给更多人以实际的利益,是

    在我们看到,实际上由洁尔阴洗液的推出所引发的因果报应,是在此不容易罗列完的。在每一位从洁尔阴洗液当中获得利益的患者那里,都可能再次引出许多不尽相同的二级、三级、四五级,乃至更多级因果报应。这些多得无以计数、不尽相同的因果报应中,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们都是良性的。

    这种情形有如种瓜。一粒种子落入土壤,生根发芽,长出藤叶,向四面八方伸展开去,然后四处开花,八方结果。一粒“善因”结出数不清的“善果”,而这些“善果”里面,每一个“善果”又包含了无数新的“善因”,这些新的“善因”,又将引发新一轮更加无以计数的良性“因果报应”,......如此“因果”相续,乃至无休无止,无有穷尽。

    这是因果报应的蔓延:从较小范围,向较大范围蔓延,从单向度到多向度蔓延,从单一层面向多层面蔓延,从特殊领域向普遍领域蔓延,......但是,我们看到,这些尤如原子核裂变的“链锁因果反应”,无论怎样迅猛蔓延,总地讲,无非还是在众生之中激荡:在众生利益的海洋中荡起一圈圈、一层层、一排排慰藉众生疾苦、推崇美好人生的波浪……

    从上面有关洁尔阴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因果报应并不终止于一个层面,而是一层又一层没有穷尽地蔓延下去,引起一系列相关的复杂多样的因果报应。而在如此多的因因果果中,就上面例子而言,洁尔阴的产出是所有“因”中的“第一因”,是先有了洁尔阴的研制成功这个“因”,然后才导致了其它所有的“果”和其它所有的因。这是最直接的一种看法,是从市场角度为起点的看法。在这个角度上,说洁尔阴的研制成功是上述因果蔓延的第一因,这种说法是没有错的。通过对洁尔阴引发因果报应的分析,我们才容易阐明我们讨论的因果报应是怎么回事。

    然而,当我们把观察分析点再往前移一点时,我们会发现,洁尔阴的研制成功还不能算作“第一因”,道理很简单,这里有一个为什么要研制洁尔阴而没有研制别的东西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追问使我们发现,是“造福人类”这一基本的立业观,决定了我们研制洁尔阴。这里,“造福人类”思想的确立是,根据“造福人类”的思想行动起来,去观察分析众生面临的疾苦,这种行为是,发现众生之中较为普遍的“难言之隐”,是,研制成功能使众生“难言之隐”“一洗了之”的洁尔阴洗液,是

    从这个角度上讲,立业观的确立才是“第一因”。这一点值得所有立志成就事业的有识有志之士重视。因为立业观是第一因,立业前要确定。因为以善为本确立起来的立业观,将成为以善为核心的“因果链锁报应”的第一因,给出的都是“善果”“善因”;而以恶为本确立起来的立业观,则只会引发“恶因”“恶果”,接踵而至的“恶性因果链锁报应”,后果是害人害已。

    例如1991年无锡假冒洁尔阴一案。案犯黎XX、贾XX、王XX,三人密谋,共同作案,一是制造假冒“洁尔阴”洗液,二是伪造洁尔阴商标,三是伪造恩威公司发票,共制造假“洁尔阴”1000多件,非法销售达25万元之多。假“洁尔阴”流入市场后,于1991年6月在无锡爆出了“洁尔阴不洁”的风波。无锡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一位妇女反映买了一瓶“洁尔阴洗液”使用后,不仅病情毫无减轻,反而产生了副作用,又痒又痛。经取样化验表明,这批假“洁尔阴”不仅毫无任何消炎杀菌作用,而且大肠杆菌、绿脓杆菌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几十倍。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假“洁尔阴”造成的风波,引起了成都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立即召集有关方面召开专门会议,后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汇同工商、卫生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迅速破获本案,终于于同年年底前端掉了这个制造假药的老窝。案犯落人法网。

    从这一案件中,我们看到,种下“恶因”,必然招致“恶果”。恶性因果报应也是十分灵敏的,挡也挡不住,逃也逃不脱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恶性因果报应也有可以蔓延的特征,比如说它导致了恩威公司封存全部洁尔阴以便清除假“洁尔阴”,结果消费者一段时期内没有办法用上“洁尔阴”,又如大量的退货使恩威公司蒙受巨大损失不说,给繁忙的运输也增加了负荷,再如此案迫使成立专案组,耗费国家办案的财力、人力、物力等等。这些都说明恶性因果报应已越出最早发生的范围而蔓延波及其它方面。

    然而,通过本案,我们也十分欣喜地看到,恶性因果链锁报应的蔓延与发展是很有限的,与之相比,公众和社会扑灭“恶性因果链锁报应”的力量是强劲饱满的,打击和扑灭的动作是迅速而有效的。

    以上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良性因果链锁报应”能在众生利益的海洋里久久地、往复不止地回荡,而“恶性因果链锁报应”刚刚发生,很快就被扑灭变得销声匿迹了呢 ?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

    众生本身是向善的。

    社会本身是向善的。

    宇宙本身是偏向善良一边的。

    向善,是宇宙“第一因”。

    人类领悟了惩恶扬善的法则,是宇宙“第一”在人间结出的宇宙“第一”;惩恶扬善的具体机制在人类社会中建立,是“宇宙第一”;善良的事业不断得以发扬光大、丑恶现象不断遭到扑灭和扼制,这是“宇宙第一”。这可以说是天地间最基本的一个因果报应。

    由于宇宙天地间存在着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因果报应,所以,美好的事业、善良的事业才会在人间占据主导,处处得到发扬;而世间的丑恶现象才会在任何时间空间中遭到打击和扼制。

    同样的道理,正因为天地间上述向善的基本因果报应的存在,当我们打算有所作为时,就必须考虑到怎样才能顺应它,怎样才能与它方向一致,并从它那里得到基本的支持。也就是本章所讨论的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立业观的问题。

    拿恩威公司的情况来分析,我们说,由于恩威公司把“造福人类”作为公司的立业之本,因此,也就是把“造福人类”的思想和意志作为恩威公司的企业命运和恩威所有企业行为的第一。而这个“造福人类”的“恩威企业第一因”与上述一切向善的“宇宙天地第一因”是相互呼应、一脉相承的。

    “恩威企业第一因”顺应了“宇宙天地第一因”。

    “恩威命运第一因”也顺应了“宇宙天地第一因”。所以,恩威公司成功了。恩威公司的成功,首先是立业观的成功。其成功之处在于:把“造福人类,服务社会”的观念、意志和大愿,当作了“恩威一切的第一因”。

    有这样的“善因”作为立业之本,事业怎么会不发扬光大呢?这样的“善因”所引发的一系列深刻而广泛的“因果报应”使恩威企业深深地融入众生利益的无边海洋,与众生一道共同沉浸在一系列良性的“因果链锁报应”中,共享这些美好的“因果报应”,共同营造美好的人生。

    这样的企业,怎么会倒呢?

    相反,那些制造假“洁尔阴”的人,什么是他们行为的第一呢?——钱;什么是呢?——作案,为钱而制假;什么是呢?——他们被绳之以法;什么是呢?——慢慢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饱尝苦果的滋味。

    他们当然没有立业观可言,他们只有一股对金钱的贪恋。他们背离天地第一因,背离人世间一切良性的因果循环,走上了一条恶之路,自食恶果,这是必然。

    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以上是以恩威公司和洁尔阴产品为例,分析了因果报应与立业观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认为正确的立业观,是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桩事业,得以进入良性因果循环的先决条件。企业的立业观决定企业的命运。

    因果报应在更高层次中涉及到更广的领域,例如涉及到以前几世,以后几代等等,这里就不去讨论了。

    以下,我们再以同样的例子,来看看"缘"与立业观的关系。

    所谓“缘”,指的是事物之间互相依存的条件。当这些条件互相依存时,即是“有缘”或叫做“缘在”;而诸种条件之间,一旦丧失“相互依存”这种关系,则是“无缘”或“缘尽”。

    这里,“有缘”与“无缘”的关键区别在于,一系列相关的条件是否处于互相依存的关系中,若是处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则是“有缘”或叫做“缘在”;而诸种条件之间,一旦丧失相互依存这种关系,则是“无缘”或“缘尽”。由此可见,“缘”也带有因果色彩或因果性。因为很明显,“有缘”与“无缘”将把事物推向不同的结果。

    据我粗浅的体会,“缘”里包含了一些辅助条件,这些辅助条件能使前述“因果报应”得以在“有缘”(有条件)时实现。如果没有“缘”所包含的这些辅助条件的作用,某一组“因果报应”就暂时无法展开、无法实现;虽然可以肯定“因果报应”是必定要发生的。由于“缘”包含的不是一个条件,而是诸多必备条件,而这些本来相互游离的条件在现实的某一特定时间和空间中,聚合到一起,这种“因果报应”所需条件突然全部凑到一起的现象,就是“缘”。

    还是以恩威公司为例。虽然“造福人类”的恩威第一因,已经种下,虽然由这一“”展开的将会是以善为核心的良性的“因果报应”,但,什么时候能由“因”结“果”,什么时候能彻底展开这一良性“因果链锁报应”呢?是个未知数,因为恩威第一因的内容只是由愿“众生幸福、社会吉祥”、“造福人类”的观念、意志、大愿和决心构成,而具体的展开方式和途径尚不确定,而很多种方式途径都是可供选择的,这时,“缘”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只有等待“机缘”来引导我们的因果报应,替因果报应确定一些具体的现实的方式方法和途径。而如果一直没有能够“投上缘”的话,因果报应无论再善,也只能暂时是或一直是一种必然的可能。这层意思例如我与李真果师傅的关系,要是没有与李真果老师早日结上“缘”,很可能,我的满腔抱负到现在也还找不到具体的实现形式。或者,也可能我们恩威公司到现在一直是在生产别的东西。

    可见,因果报应是在“因”“缘”结合的前提下,才开始变可能性为现实性的。难怪在佛学之中常常是“因缘”并提,一起讨论的。

    那么,恩威公司从恩威第一因到今天的现实状况,还有别的“缘”在起作用吗?有,而且很多,它们有的早在很多年前就结下了,有的是后来陆续“相投”的,有的来得离奇神秘,有的明明白白人所共知,总之,数量之多,是难以细数细理的。这里,只举一些众所周知的现象为例,以便大家增进对“因缘”交合的理解。例如,如果我们没有遇上改革开放这一历史机缘,想想,我们的抱负能这样顺利、这样快实现吗?或者说,能让我们做药吗?另外,各医大的支持、各大医院的临床试验、妇联组织的支持、新闻媒介的支持,以及祖国传统医学在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地位等等,都是我们成功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了一环,下一环也就无法展开,缺少了一些重大环节(如改革开放),就什么也谈不上了。

    以上这些缺一不可的全部条件合起来,也叫做“缘”,这是在较深层次上来理解“缘”了。也就是说,李真果老师的秘方在“缘”还未到的情况下,一直就是在小范围内使用的秘方,因为其它的条件还不具备。好在李真果老师的秘方通过恩威公司而“续上了缘”,终于在各种依存条件到来时,发展成了十二亿人口家喻户晓并冲出国门、利济芸芸众生的“洁尔阴洗液”,结束了秘方时代,进入“洁尔阴”自用时代。终于成全了恩威第一因向良性“因果报应”全面展开和展延,其有口皆碑的众生实受之利益,在众生利益的海洋中久久激荡、回旋,往往复复中又成全了多少幅人生美景……

       那么,“缘”和立业观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知道,“缘”也有“善缘”、“良缘”、“恶缘”、“孽缘”之分。立业观正确,则“善缘”丛生,易于成就利益众生的事业。立业观错了,则早晚会坠人“恶缘”的怀抱,沉入无底苦海。

    在这个层次,“缘”的含义更加有佛学意味了。这一层意味表现在:有些“缘”注定要与某些“因”交织,成就已含在“因”中的“因果报应”。“善缘”向“善因”聚拢,“恶缘”向“恶因”靠近,分别导致良性因果报应和恶性因果报应的发生、发展。这是其一。其二,“恶缘”向“善因”袭来,是为“劫难”;“善缘”向“恶因”扑去,是为“法办”。

    我们恩威公司,除了被维系在多种多样的牢不可破的“善缘”网络之中外,也偶尔遇到一些“恶缘”袭来,形成一个个“劫”。好在善的力量是人间更强的主体,一个个“劫难”必然而然地被化解了。

    我想这是因为——

       宇宙的“胜利基因”是善;

    恩威公司的事业与宇宙的“胜利基因”相呼应;

    恩威的“基”是:愿众生幸福,社会吉祥,造福人类、服务社会。

    寻找立业观的工作,是为企业、事业寻找“基因”的工作。企业“基因”的重要性,如同任何生命体不能没有“生命基因”一样。就有志者而言,确立正确的立业观,也是为自己的血肉生命寻找“后天基因”的大事。还望有缘者就此生起认真善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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