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诸行无常 诸法无我

          ——融融乐乐的市场观


    市场的真相,是奉献。拿得出奉献,就有市场;拿不出奉献,就没有市场。因为,市场是容纳奉献的法场。
    要做到这点,首要的是破除我执。

             ——薛永新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寂静,此三者是佛学上的“三法印”。所谓“法印”,即印证佛法的标准,同时也是印证一 个修行者是否真正得到了佛法的标准。

    诸行无常,说的是一切有为法,皆生灭变异,不可常住。“诸行”讲的是范围,意思是“一切”;“无常”才是这句话的 中心,“无常”的意思,讲的是世界万物(包括人的生命)每一刹那都处在生灭变异之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常存不变的,相反,它们都是瞬息化、流变无止境的。

    佛学认为:“无常”是宇宙万事万物的真相,修行人如果觉悟到这一点,算是印证了佛法“三法印”之一。

    佛学中为接引修行者方便,又把“无常”分为“众生无常”、“世界无常”、“诸念无常”三个方面。“众生无常”,讲的是 三界众生皆有生老病死(例如人体生命细胞,刹那间也有生老病死);“世界无常”,讲的是世界万物无时无刻不在生灭变异之中(例如,物质在缘起、缘灭之中,刹那间也有“成、住、坏、空”,这一点已被现代物理学印证);“诸念无常”,讲的是我们的心识活动念念生灭,不可常住,没有实性和常性。总的意思是说,每一秒钟,世界都在变化,生命都在变化,人心都在变化。前一秒钟的世界与后一秒钟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前一秒钟的生命已不会存在,如同花朵、建筑物,不是永存,也没有什么能永存、常住,一切都在时光的推移中生灭变异,衰退消亡……

      在本章之中,我们把“诸行无常”这一“法印”,引用来印证我们对市场现象(特别是对市场真相)的分析;这是一种尝试,因为我们认为,市场现象也是世间万象之一象,佛法在这个领域内,也一样是可以被印证的。

   “诸法无我”,上面说了,它是佛法“三法印”中的第二个法印。说的是:诸法皆缘起,诸缘皆无常,没有一个真常自在的“我”,五蕴皆非我,四大亦非我,故无我。“诸法”讲的是范围,意思也是“一切法”;“无我”是这句话的内核。所谓“无我”,佛学上与“空”是同义词;众生个体由四大和合而成,是从因缘而合,从因缘而离散,没有一个能够称为主宰的我,没有一个众生执为实常的自我。所谓一切众生所执“我相”为无。

    本章之中,我们把“诸法无我”这一“法印”也加以引申,用来观照市场与企业之间正确的相互关系,力图将佛学思想,运用在现实的企业思想建设中。意在使企业对市场真相和企业真相,有一个觉悟,在市场条件下,印证佛法“三法印”之二:“诸法无我”。

    在前两种“法印”被印证的情况下,第三个“法印”也就自然而然被印证了:由观无常无我而熄灭烦恼,断除贪、执,就能证得寂静安稳的涅。即:证得“三法印”之三——涅槃寂静(这一点,在本章中表现为证得“融融乐乐的市场观”)。

   “市场”这一观念,古时就有,现在也有,外国有,我们中国也有,按理并不是一个值得大题小作或小题大做的问题。然而时间的不同、时代的不同,国际环境中各种对比因素和磨擦因素的不断演变与融合,也给某时某地的某些人群带来一些新的考虑。就我国而言,“市场”一词也在近代的历史发展中跌跌碰碰,时而被流放,时而又被召唤,到了后来,又成为人们猜测与向往的东西,有的甚至达到了“神往”的境地。

    但是,也有不少人,在经历了一些亲自投身市场的大喜大乐、大起大落,或浅浅涉足之后,对“市场”一词又产生了“敬而远之”的心态。对“市场”深感因惑不解,认为不可思议,有的人甚至产生了对“市场”的无限恐惧……举不胜举的事例反映出一点。市场虽是客观事物、客观事件的流动、堆积,但同时,“市场”也是人们心目中一个观念、想法、希望与失望、情感与理智相互交织的“观念体系”,也有主观性的课题值得探讨。

    我们看到,客观的市场与主观的市场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交错发展的。这里有趣的是:

    主观是可以五花八门的,有多少人口,就可能有多少个对市场的主观观念,这些观念都可算是“主观市场”,它存在于人们脑海、内心,说起来,这个“主观市场”也许比“客观市场”还要大,还要“繁荣”“多变”,但它仍然是“主观的”。

    客观市场说起来只有一个,按我们通常认同的理解,它是客观的,因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仿佛是可以独来独往的“天马”。其实由于市场是人的市场,是人的经济物质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这个“客观市场”依然打上了深深的人类的烙印,说穿了是打上了人心的烙印,再说穿一点,是打上无数人口所拥有的无数个“主观市场”的烙印。

    用我们容易理解的语言来说,无数“主观市场”的心理拼图,都投影在“客观市场”上。“客观市场”是这些“主观市场”在脱离了个体主观领域后,于大千世界这一公用场所中集合而成的一个集合体,是“公共主观”的表现场所和存在方式。

    当然我们说要懂得和掌握市场的“客观规律”时,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要了解和掌握成千上万的别的“主观市场”的拼凑情况和组合规律。

    现实告诉我们,人人都与市场相关,因为市场压根就是人人生活的一部分,人人的生存状态都延伸在市场之中,人人都有是市场的构成元素之一,人人都将自己的“主观市场需求”投影在市场上。所谓市场倾向和趋势不过是人人主观市场趋同的一种产物,而市场规律也只是反映人们主观市场的变化而已。

    这样说起来,“市场”变得更加不可捉摸了,更没有人敢说他能猜透市场了,似乎结果只能是令人心花意乱、神魂无附。

    市场确实如此。

    那么,怎样才能自如自在地与市场打交道呢?我认为需要把眼光从局限意义上的市场之上移开去,放眼宇宙人生,靠近天地之间一些基本的“大法”,从古今中外先哲圣贤那里,从全人类古往今来一切智慧的结晶中,去领悟一些能够“普照”当今的“法宝”,带着这些“法宝”重新确立一种在大文化背景统摄下的现代市场观。

    从佛学思想当中,能够吸取智慧元素来构筑新的市场观吗?能。

    佛学中有“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原本针对宇宙天地万事万物而言。我们把这种世界观落实地缩小到市场范围来考察,其结果仍然发现它们的一致性。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市场不过是天地万物之中一个小小的单元而已。

    我们人类智慧的真理,如果它是一个真理的话,它就必然具备“全息性”。也就是说,真理是能渗透一切,“普照”一切。“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不仅能囊括天地宇宙,也一样能“普照”市场而同样光明。

    从简单的对比来看,市场的推进与演变,体现了“诸行无常”的普遍性和个别性。可以说是“市场无常”。“市场无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现在时间序列中,古时的市场与现代市场不一样;去年的市场与今年不一样;昨天的市场与今天不一样;一分钟前的市场与一分钟后不一样(最直观的表现如股市变化)。二是表现在空间上:东方的市场与西方不一样;海外的市场与海内不一样;南方的市场与北方不一样;都市的市场与郊区的不一样;等等。三是表现在市场物资方面:上市的商品在质量、品种、用途上,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因风化等等而大不一样。四是表现在供求关系上:瞬息万变,此消彼长,磨擦激荡。五是表现在众生市场观念的迁流不息、念念无常上。

    在这样无常的市场面前,怎样确立一种与之相应的市场观呢?

    我理解,在通过觉悟“市场无常”,印证了“诸行无常”的“法印”之后,剩下的问题,可以在“诸法无我”这个“法印”中去印证了。我认为,“市场无常”(诸行无常),已是人们较易理解和觉悟的。而“市场无我”(诸法无我),恐怕就是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思议的了。又讲市场,又讲无我,人们觉得似乎有矛盾,要产生迷惑。这恰恰是我们应当产生觉悟的地方。我认为,与“诸行无常”相比,“诸法无我”这一法印,更能给我们带来新的、具有最宝贵价值的启迪。

    我们这些在现代条件下,以生产产品的方式,介入市场关系的企业首脑,如果能抓住这个启迪,积极觉悟它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建构起一种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观。

    试想,宇宙间“诸法”尚且“无我”,市场法则中,未必能够“有我”吗?

    以下从两个方面来看“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原来讲的是天地宇宙包罗万象的一切东西,其演化与运行遵循着自有的诸多大法。这些法有的至深至奥,有的至简至明,有的亘古不变,有的应运生灭;有一象,则有一象法,有万象,则有万象法。这些“法”是天地宇宙的“至真至理”之所在,是大千世界的“所以然”法。世间没有一样东西能够脱离这些“法”而独立存在,即所谓“法网恢恢”的本意。我们现在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平时被用来专指治安领域,其实这句话作为佛学格言,原本含意还要广阔,指的是万物都不可能脱离大法。

    当然,这句话用到治安上,仍然是贴切的,这就是“真理全息”的体现。这句话用到市场也一样。市场问题依然适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佛学真理。比如理解为:市场无论怎样繁荣、衰败,无论怎样高涨、低落,无论怎样庞杂、琐细,其间一切依然被统摄于自有的一些基本“诸法”中,没有任何市场现象能从这些“诸法”之中漏进或漏出……

    总之,无论从宇宙观讲,还是从某一行业局部讲,还是从现代市场讲,都是有“法”的,这些“法”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是“疏而不漏”地囊括着所有现象的。而对本章讨论的问题而言,至关重要的是——
    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在佛学高层次上自有其深刻的奥义,这里不去妄加阐释,只就较一般的层面和较单一的角度而言,在本章讨论的范围内,可以建立这样一种见解:所谓“诸法“,一是肯定有了“有法”,二是昭示了不仅有“法”而且有很多“法”,有无穷法;而“无我”呢,指的是:虽然存在着无穷无尽的诸多“法”,但这些“法”中没有一条是有“我”的,所有的全部“法”中都没有“我”。换句话说,所有的“法”,是自在自为的,这些“法”的存在、作用和运行,从不考虑任何一个“我”的存在及其意志。所有的“法”都并不理会任何一个“小我”或“大我”的存在,“法”就是法,用当今科学哲学的语言讲,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实际上,自然法则、自然规律当中也是“无我”的。

    那么市场法则中“有我”吗?

    回答是:没有。

    我们一些经营者以“我”为中心,一厢情愿地投奔市场,但市场没有让他进去,碰了壁;或者一厢情愿地想要支配市场,然而市场没有听,……这些现象看上去似乎是市场法则惩罚了他们,但说得真切一些,市场“诸法”并没有刻意去惩罚谁,也不知道已经惩罚了谁,“诸法”只是“无我”而已,一是不知道谁要闯进它,二是不知道谁要去支配它。所有自称被惩罚的行为,不过是没有被“诸法”漏来漏去而已。一是谁也没有逃脱“法”,二是“法”也没有捕捉谁 。那么,对经营者而言,要紧的问题是什么呢?要紧的仅仅是与“法”相“合”。

   “合于诸法”,自然融乐。“合于诸法”,也就一体化于市场中了。

    要达到“合于诸法”就必须首先进入“无我”——这是从第二个方面来看待“诸法无我”——因为“无我”而“法现”,因为“有我”则“蔽法”。

   “我”学当头,看问题的是“我”,看见的东西还是“我”;行为的动机是“我”,目标是“我”,中心是“我”,行为的主体也是与“法”相去甚远的同一个“我”;这样的作为,其情形犹如扭过头来追逐自己的尾巴团团转,又怎样能够进入市场呢?市场之“无情”首先并不是讲市场真的有什么残酷的“存心”,而是讲它并不会理会像这种围绕自我团团转的良苦用心和一腔“热情”,无论你旋转得多快、多卖力、多艰辛、多执着,都是一样。

    《大宝积经》上讲:“执着我相,迷于真理。”“我”字一义,自生蔽障。有了“我”之见,则只见私利生计较,于计较之上入迷乱,不得见法,不能顺法,更谈不上与法合流,自然也就不得其所。这种情形于天地之间是如此,于市场领域也同样。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归结出这样一点,即:市场无我。

    对准备进入市场的经营实体而言,首先要做到“无我”,才有了起码的可能进入市场。用最浅显的道理讲,经营者并不是市场的主体,而所谓市场,也并不是经营者自身或经营者自身的利益就能构成。说穿了,经营者进入市场并不是为自己服务,而是“为众生服务”。

    因此,经营者若执着于“我相”,不见众生,不见人民,只知一己私利,只想从某种搜刮之中损一切肥自己的话,无论其怎样闯闯荡荡,无论其一时间看起来怎样怎样,终究,他是没有能够进入市场的,也是不懂得什么叫市场的,而结局可想而知,因为“无我”“无情”的市场法则,虽看不见摸不着,却是“疏而不漏”的。社会上不断泛起的“泡沫企业”一个个拿出来分析大抵都是如此,都是错在有我而无市场,而市场当然而然没有给他想要的价值和地位。连一个虚席也没有为他留下。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如果坐得下来,认真自省,我想一定能从另一个特殊的角度,深切、生动地体会到什么叫做“诸法无我”“市场无我”。怕的不是他们的倒闭、散伙,怕的是他们仍然执迷不悟,更怕的是,他们因之而扩张自我,加重迷障,永远不得清明。对于这类现象,我们认为应当给予一定的警示。而这些警示,从佛学源远流长的智慧长河中,是俯身可拾的,大智大慧在这条长河中到处闪烁,比比皆是。

    做安闲的人,需要在佛学之河里浸润身心,修身养性,做企业家,更需要从这条智慧长河中获得更多的滋润养育。我认为要想领导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中有所作为,先得坐下来,虚心吸取前人的智慧,确立起一些基本的东西,悟得一些基本的人间道理,方可尝试投身市场万象,否则,迷于真理而不知,终究是害人又害己。

    《示方觉之》上讲:“吾佛教化众生,但以破我为第一义。”这一点上实际上对企图参与市场经营的人来讲,也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也要“以破我为第一义。”

 

1.破我,方可舍弃投机钻营

    投机钻营、巧取豪夺实际上是市场诸法之大忌讳。

    人若执于我相,则常生投机之心,一味攀缘取巧,为一个“我”字而追名逐利,固执于投机而渐入迷途,免不了在顺逆、成败之间煎来熬去,在市场滚滚而来的机缘交替中扮演一个无头苍蝇,最终落得一个破烂不堪的“我”字留在心中继续自我内部的“惨不忍睹”……

    何必如此?何必如此!

    ——破我,方能防止掉入这样狼狈不堪的愚昧命运。

2.破我,方可见众生利益。

     我常常以为,不见众生利益者,不可与之言市场,不可帮他设想会有什么市场。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市场表面看起来是物质财富以及货币的交换扬所,而本质上却是一个众生利益息息至关的利益普济之渠网系统。众生利益是市场之本,市场诸法都与这个根本相通。故不见众生利益者,不足以与之言市场。

     然而,“我”字不破,“我相”不除,却实在是难以见众生利益的。

     有一些初涉经营的人常来“咨询”这方面的问题,谈到“见众生利益”,他们也能听懂,也发誓要“见众生利益”而后行。半年十月下来,没有动静,也无处着手,再来求问时,他们言及最大的一个苦恼,那就是观察、考察那么久了,为何仍然无法明晰、清楚、确定地见到“众生利益”……

     实际上,原因很简单,他们尚未达到“破我”的境地,带着“我”字,从“我相”出发,立志要以“我”去见众生利益,未能真的忘我、失我、破我,当然依旧看不见众生利益之所在。

     一个“我”字,使很多东西咫尺天涯。毫厘之差,胜过万里,常常令人对众生利益视而不见,这就是“我”字不除的必然结果。

     ——需要的,仍然是“破我”。“破我”是市场经营的基本大法,也是正当人生的基本大法。

3.破我,方断除无穷妄念。

    佛学思想认为,执着于我,便无明地执着于无穷无尽的妄念。这些妄念,虚妄不实但却环环相扣,念外生念,妄上加妄,因因相续,果果相交,循环蔓延,是为“苦海”。

    人一旦因妄念丛生而落入无边苦海,自己身心苦不堪言,又怎么能期望他从事为社会服务、为众生服务的经营活动呢?说轻一点,他都是需要社会拯救的对象,是社会的负担,是市场服务的对象。对这样境况中的人,也不能谈市场经营,只能是帮助他。

    为什么“我”字有那么厉害呢?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最基本的妄念。这个妄念使人误以为自己真的是一个能主宰自己的、常住不变的、独立于世间万物而存在的利益主体和意志主体。好像自己那个“我”可以跟世间万象分得开,跟天地万法分得开一样。更有甚者,幻觉到了以为能操纵宇宙万法。如此独来独往于世,实在是妄中之妄。/

    那么,实际的情形怎样呢?一个人是否能因为妄想强烈,就真地从世界万事、万物、万法之中“脱颖而出”一个独立自在的“我”了呢?没有,也不可能有。相反,不管他们自我感觉怎样,于万象万物之中都找不到他们所谓的“独立性和自在性”,而他们无论怎样妄想,最终也找不出一个独立自在的“我”来。他们和万事万物一样,仍然是沧海流变的一粟。

    ——这是对“万法无我”的第三点体会。

    世间本来就无“我”!

    世间本无“我”,而又执着于“我”,这是一个基本的迷幻,是众多妄念的总根源。

    无论就本真的生活而言,还是就企业的市场经营而言,下面这句话具有启发——

    身心皆破我,方入慧之业。

4.破我,方能融入市场智慧。

  “无我则生慧”这是佛学界在接引初学弟子时的表述。这里说的“生慧”在佛学高层次本源上解释,并不是由“我”而“生慧”,亦不是由“心”而“生慧”;按佛学观点,宇宙天地万物本身处处遍布智慧;按我的理解,“慧”与“法”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了悟时是“慧”,不了悟时是“法”,“法”与“慧”皆是宇宙本然大秩序、大经纶。而“无我则生慧”,当理解为:并非自生,并非已生,并非我生,也非新生;“慧”本为“法”,早已自在流行于世间,弟子一念“无我”,得以体察诸法,圆圆觉照,是为“慧”;故,在弟子看,是为“生”,在师者看,则是“融入”宇宙大智慧而已。换成另外一种说法,可以说是:规律就是智慧。得规律者,得智慧;融入规律者,融入智慧。

  而市场经营亦然,都存在一个融入规律、融入市场智慧本身的课题。从这一方面讲,由佛学境界中观照市场经营,不仅是可行的、可信的,而且,是更宏观、更原本、更具深度广度和更具备“真理全息性”的。

  有时人在市场中乱窜,而又不得其门而入,站在佛学境界,反倒通达市场各“法门”,就是充分享受到了“真理全息”的利益。

  而前提是什么呢?是破我。

  破我,则蔽障除,光明生,无量智慧润及正大之事业。

5.破我,方能净化六根,端正六识,守住六神。

   六根,乃眼、耳、鼻、舌、身、意,佛学认为六根生六识;另外,也有“一念正而六根净”“一念正而六识清”的提法。这里,我们可以将“一念”的“正”与“不正”理解 为“我”的“破”与“未破”。“我”字一破,念念皆正,“我”字未破,念念都邪。

   念不正,则见不正、闻不正、意不正,必然导致生命和智能的基本散乱。因为六根,说穿了是人们与人间万事万物万法万理之间最为基本的法性通道,六根不净,六识不正,最后导致六神无主。

   企业经营无论怎样看,它都是一种人化的活动。经营的主体是人。经营的目标也是人。作为这样一种人性的事业,经营中的决策者,是绝不可以六神无主的。这个道理十分浅显明白。但要做到六神安宁、六神清明,又是一件不容易办到的事,其最大的难度之所在,最大的蔽障之所在,就在于我们很多投身经营行道的人误以为“法中有我”,误以为“市场中有我”,不明白“我”字当前,恰恰是市场大忌,也是诸法大忌和人生大忌。“我”字不除,是万万不可轻率强争经营的,因为市场某种意义上正是“法场”之所在。一些根本问题没能澄清,轻率闯荡市场,其结果害人害己都不浅。

   因此,我们主张,要入市场先破我,要想经营先破我。“破我为第一要义”。

   市场无常,正如“万行无常”,瞬息万变的市场景象在一些人眼里比洪水猛兽还难以对付,除了被搞得“眼花缭乱”、“心烦意乱”、“意乱神迷”、“神魂颠倒”之外,还会得到什么呢?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执迷于一大堆“我要╳╳”、“我要╳╳”“我想我能╳╳”、“我非得要╳╳不可”等等。万迷归于一迷,迷在一个“我”上;万迷源于一,源于一个“我”心。

   相同的市场景观,在另一些人眼里,却是一片融融乐乐之美景;瞬息万变中,他们看见的是生机与活力;万彩纷呈中,他们看见的是丰盛与充足,并无凶险挂在眼前。这是为什么呢?只因为这些人心中无我,我中无心,完全同于大化。他们心中的喜悦与融乐,实际上并非他们自有自生的喜悦与融乐,而是天地万象的喜悦、人间众生的融乐。是与天地众生的喜悦融为一体的喜悦,是无“我”而至的圆融结果。

   一念有别,景象顿殊。前一种情形中,人被市场景象所牵制,令人六神无主。后一种情形中,人与市场相融洽,杂中总见序,繁中总见荣。这与《六祖坛经》中所说“迷时法华转,悟时转法华”有着相同的意趣。

6.破我,方知奉献是真。

    市场要的究竟是什么?不少人很迷惑。市场要的难道是盘剥吗?不是,市场要的是奉献。这是我们力图涉足市场经营的人应当首先弄清的一个根本问题。

    带着那种到市场中去盘剥一点什么的主观意图去从事市场经营,注定要栽筋斗,“野心”越大,跟斗也就越大。因为市场本身就是由一系列需求构成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盘剥。市场作为各类需求的集合,它等待的只是奉献,它欢迎的只是奉献,它不排斥的只是恰好命中某些需求的具体的奉献。

    例如我们公司的产品“洁尔阴”,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奉献。之所以说它是一种奉献,道理很简单,人们早就需要它,早就在渴求它,人们的身心疾苦早就在呼唤它的到来。多少难言之疾苦,上千年来,一直使人们难于启齿的性器官疾病、瘙痒症,就无法医治,多少代人被这一病魔所折磨,有的家破人亡。而在“洁尔阴”上市之前,解除这类病痛的需求一直就存在,一直就没有一种与“洁尔阴”相同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来填补这一巨大而普遍的空白。市场在等待着“奉献”,它以巨大的需求支撑着一个巨大的市场购买力的储备。“洁尔阴”一上市,便因为切中了这一需求,而被市场完全彻底地接纳,让“洁尔阴”融入了社会生活,融入了众生的苦与乐,融入在世间大化的滚滚红潮之中,自然而有机地与市场结合在一起,自然而然地融入“诸法无我”的“法性”运行之中和“市场无我”的市场法则运行之中。

    总结起来一句话,我们的产品是因为其具备了“奉献”的品质,才被市场接纳的。我们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奉献与接受奉献的关系。很显然,我们的产品是公司上上下下众多员工、众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共同劳动的血与汗的结晶,而且这些结晶中也还包含了社会其它一些部门、人员汗水的成份。我们努力劳动,付出心血的结果,不是产生了某种用于盘剥社会的凶器,而是产生出能够“造福于人类”的、能够消除众生身心疾苦的急需品。怎能说这不是奉献呢?是奉献。

    是奉献,就挡也挡不住地要被市场接纳,所以我们说,要进入市场,要与市场发生良性的相互关系,奉献是真。

    无奉献者,不可与之言市场。

    一种产品的情形总是这样。凡被市场接纳的产品总是这样。总是具备了奉献的品质。

    日本一家公司起家时,靠的是推出了一种新的产品。这种产品并非出自尖端技术,研制和生产都不难。他们把原来就存在的、早已较为成熟的几个功能组合在一起,推出了组合式电源插座,一举获得成功,后来发展壮大成一家大公司集团。分析他们的产品,很有意思。日常生活中,原有的电源总是单个的、单独的、较固定的,用起来受到很多局限。这种受局限的现实早已存在,而且已存在了很多年。可惜一直没有人注意到,这种局限和不便中,已经存在着巨大的需要。没有人注意到,正是在这一点上,市场在召唤着相应的奉献。然而这家公司终于注意到了,于是推出了多个插口组合、多种类形插口组合、能移动一定范围和距离的组合式电源插座,获得成功。

    以上我们看到,一个成功产品诞生前后之间,首先应当有一个认识上的突破。没有这种认识上的突破,便不会有对新产品的研制,而新产品也不会自己从天而降。

    那么,为什么要那么多年以后,才取得认识上的突破呢?为什么众多同类公司没有在这一点上实现认识的突破而仅仅是某一家公司首先取得了认识上的突破呢?这里面当然包含着重要而有趣的道理。

    这个道理,从本章讨论的角度去看,就是存在着“有我”与“无我”的根本差异。这是企业的主观问题。

    要看到市场奉献点,并不是下了决心、发了大誓就能看到的。要看到市场奉献点,得用“无我”的一双“慧眼”才行。市场经营前的主观生产准备就是这样,得经历一个“破我”的过程。完成“破我”,方能切入客观。

    破我与否,是一个主观领域的事,旁人看不见摸不清,主人说不清道不明,似乎属于“玄”的范畴。然而说到最后,也就不会再认为是“玄”了。

    古人云“由无我,方能经世;由利生,方见无我”。这句话的前半句意思是,心中破了“我相”,方能治理国事、世事(世事中当然包着商务经营)。这句话的后半句意思是:怎样才知道已经“无我”了呢?看看他所作所为是否已经利益众生便知。

    这样,一个企业破我与否,实际上不是一个“玄”问题,而是可以得到明证的一个真问题。只要看看一个企业的所作所为是否已经利益众生便知道了。

    更多的时候,我们应当牢记的警示却是前半句,即——

    由无我,方能经世。

    破我之后方知市场规律只有一条——奉献是真。

7.破我,则超然于市场流变之上,浑然于市场“法轮”滚动之中;其乐融融。

    由于无我,故而不生凝滞,没有什么执着。其见也明,其思也正,其行也能合于无常;不生对抗,不生贪恋,悠游于市场万象之流变,而常居超然无住的光明境地。这是“知无常为常,则以守无住而住,借无执而无执”,在经济领域中的运用。

    这种“无我”而“融乐”的市场观,以“破我”为第一要义,以“无我”为根本法,以“无执”而如行云流水,自在无碍;以融入“大法”为“真机遇”;心无成见执着,真性豁然,于“大利”之中来来去去而终究无染、无缚,活泼泼超然于市场“诸景”,正如像“青山不碍白云飞”,“要骑即骑,要下即下”。

   以此种市场观统摄企业上下心智,渗透企业经营的各个“人文环节”,则挡不住“正气”由然而生,“真气”妙然聚集,除邪避伪,彰善抑恶,定形成成就事业的“真气候”。

 

    当知,企业的灵性部分——即:人心—— 一旦得以“无我、无碍、无执而汇聚于法性”之上,则企业的经营行为自会融入在宇宙大法和市场大法的“法轮”滚动之中,受到“法力”的推动和提举,这样成就的事业,才有期可待。

    如果企业上下执于“我相”,“执我而触法”,不得“法力”的接应,反遭“法性”之不屑;无论其怎样机巧、乖张,无论其怎样善取、好夺,其结果终归是在“我”的范围内独自梦起梦落罢了。

    因为市场法并非一人法,更不是“我”的法。市场作为天地大法之“法场”之一,其法力断不会为某个“我”而被操纵。......

    “法性无我”,“诸法无我”,这些话句句是智慧的圆融,句句又都是警人心魄的宏钟。执我相、为我相、从我行、操我梦幻妄想而又急扑商海者,当于此下有所惊悟:

    市场无我。商海无我。

    ......

    市场经营的道理,总地讲,是与人生做人的道理一致的。对“执我未破”的人而言,人生处处是苦海,同样,对“执我未破”不懂得“诸法无我”的企业及其经营者而言,商海也是苦海,是更苦更辛辣的苦海。其苦浪也更高,其苦旅也更遥,其险也更多,其伤也更重。

    ......

    以上所述,是将佛学思想与当前市场经营相结合的一些零星体会,记述于此,意在抛砖引玉。

    学海无涯,笔者深知下笔学浅,还望四海之内贤人智士多加指点。

    提出本章来讨论,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探索一种更合于人生法则的市场观。归结而言就是:

    市场的真相,是奉献。拿得出奉献,就有市场;拿不出奉献,就没有市场。因为:市场是容纳奉献的法场。

    而要入商海,要拿得出奉献,当先破我。

    愿我们今天从事经营的人,人人都融乐于“诸法无我”的商界,正如融乐于真诚无我的光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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